玉溪高新区公租房项目介绍龙泽园商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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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高新区公租房项目位于高龙潭片区,占地32.8亩,玉溪高新区公租房项目概算总投资2.54亿元。
其中:银行贷款17,000万元,自筹5,400万元,中央及省补3,000万元。总建筑面积79,960.06平方米,其中高层(18层)住宅建筑面积68,014.14平方米1,032套,配套商业、社区用房面积5,000平方米;停车位360个,项目于2012年7月26日开工建设,2013年12月竣工。
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坚持小型、适用、满足基本住房需求的原则,应为成套住房或集体宿舍。成套住房户型以40平方米左右小户型为主,小高层、高层建筑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70平方米以内。
玉溪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
玉溪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
根据《玉溪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暂行)》,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为:
1、年满18周岁,具有玉溪市城镇户籍或持有玉溪市当地公安派出所核发的居住证,并与高新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用工单位签订半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就业人员。
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以当年的工资收入为标准,家庭月收入实发工资7000元以内、单身人士月收入实发工资3500元以内。
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红塔区无私有产权住房(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的房屋)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
玉溪高新区公租房项目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基本情况
玉溪高新区公租房项目的房源位于玉溪高新区南祥东路龙泽园一期,共10套一室一厅户型,每套建筑面积约为43平方米;840套两室一厅户型,每套建筑面积约为50-70平方米。
玉溪高新区公租房项目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
按照《玉溪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按市有关规定收取,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同地段同档次住房市场租金的70%。租金实行动态调整,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玉溪高新区公租房项目公共租赁住房申报时间
2014年9月1日----2014年9月15日
申报方式
申请人向用工单位报名,由用工单位统一向高新区公租房租售办公室领取《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高新区公租房租售办公室地址:抚仙路86号A座608室。
申报要求
申请时须如实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一)《玉溪国家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
(二)身份证和户口簿(户籍证明);
(三)共同申请人为配偶的提供婚姻证明;
(四)劳动合同、用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或社保中心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五)单位申请人除提供共同申请人基本信息外,还需提供单位法人登记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六)其它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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